招标信息

川沙新镇凌空一河(杨家港南路-川周公路)河道整治工程 公开招标

川沙新镇凌空一河(杨家港南路-川周公路)河道整治工程 公开招标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7-24 浏览次数:703

建设工程公开招标信息表
报建编号:2602PD0138标段号:QV1
招标人: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新镇人民政府招标人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川路540号
招标人联系人:唐爱民招标人联系电话:(021)58983540
招标标段名称:川沙新镇凌空一河(杨家港南路-川周公路)河道整治工程
建设地点:浦东新区川沙新镇

工程规模描述


工程概况描述:本次工程位于浦东新区川沙新镇,凌空一河是浦东新区规划支级河道,规划河口宽为20米,河底宽8米,底高程0.50米,陆域控制带宽度6米。本次川沙新镇凌空一河(杨家港南路-川周公路)河道整治工程西起凌空路,东至新川河,河道全长约574.96米,凌空一河(杨家港南路-川周公路)河口宽20米,河底宽8米,底高程0.50米,陆域控制带宽度6米。主要建设内容:河道开挖与疏拓工程、护岸工程、防汛通道工程、绿化工程和相关附属工程
工程总投资:4648 万元人民币
本期投资额:4648 万元人民币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13815000.00元人民币(1381.5万元)
建设周期:240 天。

投标条件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投标人资质要求:设计资质要求第一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资质乙级及其以上以上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施工资质要求第一条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其以上以上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其他:无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总负责人资格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须为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其以上;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建筑师一级;或者其他非本部门资质颁发的高级工程师职称,专业须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证书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施工负责人资格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水利水电工程其他要求:1.本工程实行工程总承包管理,采用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总负责人由牵头单位派员担任。 2.项目总负责人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3.建造师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册且无在建项目记录,建造师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变更的,如变更后时间未满180天,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4.本项目实行工程总承包管理,管理内容和程序应满足以下要求: (1)工程总承包单位在总价合同条件下,对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和进度负责。 (2)项目总负责人,全面负责项目管理,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并承担相应责任。 5.投标人的技术标中需提供本项目详细的施工图纸,图纸深度满足施工要求。 6.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承诺书其它承诺中明确“不存在请托打招呼等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的行为”。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本工程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数量≤2家,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时,其条件应符合以下要求: 1.联合体组成成员之间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并应形成一个主办单位为联合体代表,代表联合体在投标、签约和履行合同中承担义务和法律责任。共同投标协议的内容应包括联合体的组织机构及各方的义务和责任。 2.为了明确联合体代表的法律地位,联合体各成员应出具授权书,授权书由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3.一个单位不能同时以两个或两个以上(包括联合体)的投标人身份参加本工程的投标。如果出现此类情况,与此有关的投标将被拒绝。 4.当联合体投标时,项目总负责人必须是牵头单位人员。,单独承接勘察工作的单位不得作为牵头单位。
获得招标文件方式: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网址:www.shcpe.cn)下载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03-12 20:00:00到2026-03-17 20:00:00 (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注意:1、获取招标文件成功后访问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hcpe.cn),登录交易平台在"交易平台--投标项目管理"菜单中查询下载。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宣宏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陶熙韬联系电话:50388257*8009
备注:1.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将商务标投标文件和技术标投标文件(电子部分)以电子投标文件形式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
将技术标投标文件(纸质部分)递交至: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229弄1楼(具体见当天会议安排)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技术标:2026-04-13 10:00:00
商务标:详见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发布的本标段技术标澄清完成公告。
开标方式:是否远程开标: 
开标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229弄1楼(具体见当天会议安排)
投标保证金: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5万元人民币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须交纳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小于投标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函。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仅接受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申请人与被保证人须一致,保证人与本保函开函银行须一致,借用他人授信额度的或通过银行保证业务内部委托开具的保函均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同时发布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介名称: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
监管部门: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市场管理站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签名信息:
IPqrwW8G3wAQAby8ezsdsEQSgzWddsx4zBCektZrlfpzVGLuWksw/yaFl85jvi6nvlW0fxBgKS1NaKi3pr4+gp3RKsqrWUoX3UMWrJLBc9CkRXMDZ01vgg+LflJoJ53Q/4Qlu5ndW67v4BO9HT/Vi3S8dSK5yk4M/FqPfRKglSma7P9ng7Cf8g8SDk+oDlySrfHz588JPjU1uizfggZ/RWYTK9NP6/Lti0JhEman71O6sdc/eMW+dLPOXKoU+PwwPzt07MTzfvbpWOiYxnoH2/S9bRYC6gyYwkLfcjJSDiHWQfVaGctYTWu/wp1u3QJS02HrGcp/H+IQTHLvmYX47g==


首页公司简介业务范围资质证书公司业绩招标信息政策法规宣宏文化联系我们
Copyright:©上海宣宏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备案号:沪ICP备190009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