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洼港村农业秸秆综合处理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洼港村农业秸秆综合处理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6-10 浏览次数:293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洼港村农业秸秆综合处理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其他资金/;采购人为上海市浦东新区书院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二、项目概况
规模:实施洼港村农业秸秆综合处理项目,包括设施用房300平方米、辅助用房214平方米、大棚2720平方米、道路、围墙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磋商文件及现场踏勘等实际情况为准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洼港村农业秸秆综合处理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洼港村农业秸秆综合处理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其他资质要求: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具备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非上海市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需备案(在有效期);4)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其以上资格,有效备案;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316日09时00分至2019年320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符合条件的投标人请于2019316日 -2019320,上午9:00-11:00时,下午13:30-16:00时前, 在环科路515号绿地1号楼1214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1000元,售后不退。须提交的资料:1)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上述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五、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32913时30分
递交方式:环科路515号绿地1号楼1214室现场递交。
六、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磋商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032913时30分
磋商地点:环科路515号绿地1号楼1214室
七、其他
/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招标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上海市浦东新区书院镇人民政府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府路81号
联 系 人:沈工
电    话:58196292
邮子邮件:/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宣宏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浦东新区环科路515号1号楼1214室
联   系   人:王亮波
电        话:15001892391
邮子邮件:101698205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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